6月10日,都江堰市人民*府和崇州市人民法院在都江堰市召开联席会。都江堰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达*,崇州法院*组书记、院长张静,*组成员、副院长刘海涛出席会议,都江堰市相关部门、镇街负责人共30人和崇州法院行*庭、立案庭负责人参加。会议由达*副市长主持。
会上,刘海涛副院长通报了年和年1~5月都江堰市行*诉讼案件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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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总量从年到年持续3年不断上升,通过狠抓诉源治理,年案件数量仅99件,下降幅度为43.47%
②
深入实质化解行*争议,在案件数量总量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,经法院组织调解撤诉的案件较年增加4件,调撤率同比上升12.97%。
③
重点指出年都江堰市行*机关负责人出庭共计48件次,出庭率高达92.31%,居全市前列,且正职负责人出庭7次,同比年上升%,充分展示了行*机关依法履职和关心群众诉求的良好形象。
张静院长针对罗强市长提出的“一降两提”(降低诉讼率、提高胜诉率和出庭率)目标,指出都江堰市近四年行*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,同时就进一步推进都江堰市行*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建议。
1.要强化出庭应诉责任,继续保持良好态势。
2.要有效推进在线庭审,力争每案“告官见官”。
3.要持续深化诉源治理,推进成立“行*争议大调解中心”
达*副市长强调,1.要提高*治站位。
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是深入推进依法行*的重要举措。
2.要坚持找差距补短板。
梳理清楚症结所在,提出可操作性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,建立完善属地乡镇(街道)为主导、相关部门联动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。
3.要做到“应诉不应付”“出庭又出声”
通过应诉及时发现行*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不断规范行*执法行为。
4.要主动参与人民法院对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
对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要不打折扣地主动履行,对于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也要认真研究落实、及时反馈。
供稿:帅师
编辑:李馨蕊
审核:闫宇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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